关于学校新入职的外地教工户籍迁入(隆中校区)办理须知
入职我校的外地户籍的教工须向隆中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年龄45岁以下者:需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孩子的须提供小孩的身份证复印件;
5、保卫处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中须含上述信息内容);
6、本人户籍迁移申请;
7、本人到隆中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接收证明
隆中 派出所:
,男/女,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_ 年_ 月从 大学毕业后引进至我校 学院工作,现户籍所在地是 省 市 区 路 号。为今后工作与生活方便,现本人申请将个人户口由 省 市 区 路 号迁入湖北文理学院296号。经研究,我校拟同意将 户口迁入我校。
特此证明
湖北文理学院保卫处
年 月 日
备注:
本人身高: 米;血型 型
父亲姓名: ;身份证:
母亲姓名: ;身份证:
配偶姓名(丈夫或妻子): ;身份证:
儿子(女儿)姓名: ;身份证:
本人联系电话:
申 请
隆中 派出所:
本人姓名 _,性别 _,身份证号码为____ ,于_ 年_ 月_ 日引进至湖北文理学院 学院工作。为了今后生活与工作方便,特申请将个人、丈夫(__ ,身份证号______ )和子女( ___,身份证号______ )共_ 人户口由_ 省__市 _ 区 _路_ 号迁至 湖北 省 襄阳 市 隆中 路 296 号 湖北文理学院 。望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