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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作者:时间:2025-11-25点击数:

为进一步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消防车通道

(一)总体设置。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日常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隔离桩、栏杆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车道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

图1 消防车道两侧、上方不应有影响通行

和作业的障碍物

(二)标线要求。在消防车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车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沿行车方向标注“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警示字样。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沿行车方向标注“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






图2 消防车道标线







图3 警示标牌

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一)总体要求。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场所及幼儿园的每个防火分区或每层应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及2部疏散楼梯,且不得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借用。

(二)管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被占用或堵塞;疏散楼梯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设施。宿舍楼首层、男女生住宿区分隔处等特殊部位因功能需要,确需在疏散通道上设置栅栏门等门禁分隔设施的,应当确保设施具备“一键开启”“断电解锁”“自动释放”等火灾时可自动解除分隔的功能,并支持现场双向手动开启,两侧显著位置应张贴操作标识。如建筑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闭锁元件宜与系统联动。

   

图4 一键开启、断电解锁的门禁系统










图5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门禁系统

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一)总体要求。幼儿园与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含外廊式建筑的廊道),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对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确因防坠楼、治安防控等安全需要设置防盗网、金属护栏,短期内暂无法完全拆除的,应当“一场一策”研究分类、分步拆除措施,采取防盗网、金属护栏上开设逃生口等临时性措施,确保火灾情况下逃生安全。

(二)逃生口设置要求。逃生口是开设在建筑外墙,用于火灾时被困人员紧急逃生的开口,通常借用建筑外窗一并设置,也可与消防救援口合并设置。发生火灾时,人员应当通过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有序疏散,逃生口可作为无法通过常规途径疏散情况下,人员紧急避险和外部救援的可选路径。逃生口的使用应写入单位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其设置位置、使用场景、使用方法等应当同步纳入对教职工、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逃生口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窗口净高和净宽均不应小于1米,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②逃生口设置形式应便于从内部打开或破拆,开口处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房间内人员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辨别逃生口位置,并设置相应辅助疏散逃生设施。逃生口参考设置形式见附件。

四、应急逃生设施

(一)建筑设有逃生口时,宜配备逃生缓降器、悬挂式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并强化使用培训,并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建筑首层宜配备救援梯。

(二)逃生缓降器、悬挂式逃生软梯等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

(三)配备逃生软梯和缓降器应设置牢固的固定点并有显著标识,便于快速识别使用。悬挂式逃生软梯一般配备在不高于15米的楼层内。







图6 逃生缓降器及使用方法



图7 逃生软梯及使用方法

五、其他要求

(一)逃生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配套设施和器材等应当列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安排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根据学生儿童数量安排足够比例宿管员24小时值班,夜间每2小时巡查1次。

(二)学校、幼儿园应当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结合建筑性质、疏散结构、消防设施等特点,强化灭火救援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针对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学校、幼儿园应当区分白天、夜间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值守人员配置数量和应急处置程序。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教职员工、保安、厨房工作人员、宿管员、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各岗位人员掌握逃生口等特殊设施的开启方式,具备正确的火灾报警、初期火灾处置和疏散引导能力。


附件:逃生口开设参考样式


附件


逃生口开设参考样式


一、伸缩窗式改造。将整面防盗网改为上下或左右推拉的伸缩结构,平时锁闭防盗,紧急情况下可手动解锁推拉开启,开启后逃生口净宽≥1m、净高≥1m。轨道采用不锈钢材质,确保长期使用无卡顿,关键部位定期涂抹润滑油维护,每季度开展开启测试。










附图1 伸缩式改造参考样式


   二、逃生窗式改造。在原有防盗网局部拆改出可开启扇体(或可破拆玻璃),形成独立逃生口,净尺寸需满足1m×1m的标准。扇体采用磁吸卡扣或推杆式锁具(可破拆式则配备安全锤),无需钥匙即可从内部快速开启,锁具旁配备“紧急开启”图文标识。













附图2 逃生窗式改造参考样式
   三、屏风式改造。适用于多扇连窗区域,保留其中一扇窗的防盗网用于日常通风,其余窗扇拆除防盗网并安装限位器形成固定窗。紧急情况下可拆除限位器或打碎玻璃逃生,拆除后开口需能容纳成年人通过,限位器采用卡扣式设计,徒手即可快速拆卸。

附图3 屏风式改造参考样式


四、半封闭式改造。保留防盗网底部(高度≤1.2米)防止儿童坠落,上部完全拆除形成逃生通道,顶部无遮挡物或设置可快速破拆的轻质盖板。改造后需在顶部边缘张贴“此处可逃生”标识,下方配备防滑垫,避免疏散时滑倒。

附图4半封闭式改造参考样式



五、隐形防盗网式改造。隐形防盗网多采用钢丝绳编制成网状成型。应在防盗网上增设逃生窗口,净尺寸需满足1m×1m的标准,或在防盗网距离窗口台面1.2m-1.5m处,按照不大于20m间距配备断线钳,并张贴“紧急可剪断”标识,确保师生可快速剪断钢丝逃生。


  附图5 隐形防盗网开窗参考样式     附图6 剪断钳和标志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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