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到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域游泳;
2、严禁夜不归宿及擅自在校外租房屋居住;
3、严禁组织、参与未经学校审批的集体出游;
4、严禁组织、参与未经学校审批的务工活动;
5、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