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我校的外地户籍的教工须向隆中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人事处章);
3、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处章);
4、本人社保缴费凭证;
5、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携带未成年子女随迁,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6、本人户籍迁移申请;
7、保卫处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中须含上述信息内容);
8、本人到隆中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申 请(模版)
附件2:接收证明(模版)
申 请
户籍管理部门:
本人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为____,于_年月_日引进至湖北文理学院 学院工作,现居住于湖北文理学院人才公寓 (详细地址单元楼栋号),为了今后生活与工作方便,特申请将个人、丈夫(,身份证号______)和子女(,身份证号______)共_人户口由_省__市区路号迁至 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望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接收证明
隆中派出所:
XXX,男/女,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于_年_月从大学毕业后引进至我校学院工作,现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路号,现居住在我校人才公寓 (详细地址及单元楼栋号),为今后工作与生活方便,现本人申请将个人户口由省市区路号迁入湖北文理学院296号。经研究,我校拟同意将户口迁入我校。
特此证明。
湖北文理学院保卫处
年 月 日
备注:
本人身高:米;血型型
父亲姓名:;身份证:
母亲姓名:;身份证:
配偶姓名(丈夫或妻子): ;身份证:
儿子(女儿)姓名:;身份证:
本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