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工子女投靠落户办理须知
我校户籍在隆中的教工的子女投靠落户隆中校区须向隆中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
1、投靠落户子女的家长的申请;
2、夫妻结婚证书复印件;
3、投靠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4、投靠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靠子女的户籍迁移证;
6、保卫处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中须含上述信息内容);
7、本人到隆中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保卫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