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校园外卖食品的监管,规范外卖行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校园外卖配送管理规定。
第一条:外卖配送员必须是经外卖平台登记注册的人员;
第二条:外卖配送员的管理和外卖食品的质量保证主要由外卖平台负责,学校只负责外卖配送人员在校内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外卖配送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校内交通规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无牌照、无驾驶证人员不能在校内从事外卖配送;
第四条: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限定为不带有遮阳篷的电动两轮车;
第五条:外卖配送员的着装标识是平台统一配置的带有编号的马甲、头盔、工作证(含个人照片)、专用配送箱;
第六条:外卖车辆在校园内限速20公里∕小时以下;运行中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鸣笛;
第七条:外卖配送员不能在教学区域、教学楼配送餐食;不得在楼宇内送餐;
第八条:外卖配送车不能在配送点正门口停留等待送餐;外卖车辆在“三车”区域内停放,不能影响交通秩序;
第九条:凡违反规定者,暂扣送餐车辆。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联合外卖平台屏蔽订餐窗口一天,第三次屏蔽订餐窗口两天;三次以上者,联合外卖平台屏蔽外卖订餐窗口一个月;
第十条:外卖配送要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否则不得进入校内从事外卖配餐活动;
保卫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