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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

作者:时间:2020-09-25点击数:

湖北文理学院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

同学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比较猖獗,让一些学生在经济上蒙受了较大损失。为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保护财产安全,现将常见的几类诈骗手段警示如下:

  1. 刷单(信誉)诈骗: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发布兼职信息,以刷信誉挣额度为名,诱骗当事人通过快捷支付先交部分钱,按着首款的5%返还来获取受害人的信任,随后以完成任务为名逐步诱骗受害人多次快捷支付,最终不予返还实施诈骗。

  2. 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或网站广告,称可提供贷款,有贷款意向人员联系后,则以利息、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制定账户实施诈骗。

  3. 购物类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一旦受害人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缴纳保证金重新激活,并通过QQ、微信发送付款二维码要求当事人刷单缴纳保证金解冻。有的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社交平台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等买卖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便以“缴纳定金”等方式诈骗。

  4. 冒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木马程序获取在用QQ、微信账号及密码,针对QQ、微信内好友实施借款诈骗,或复制QQ、微信加受害人好友,冒充好友借款实施诈骗。

  5. 游戏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游戏公告收购游戏账户信息,受害人与犯罪分子价格谈妥后,要求受害人进行网站交易,并发给其网站链接,受害人完成交易后不能提现,犯罪分子以缴纳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

  6. 投资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网上理财APP推广员,以高额利息引诱受害人,受害人投资后,将平台关闭或理财到期后不予支付实施诈骗。

  7. 诈骗公司财务人员:犯罪分子盗用公司老板微信、QQ等方式,冒充老板先要求财务人员核实某公司款项是否到帐,骗取财务人员信任,再安排财务人员给指定账户打款实施诈骗。

  8. 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报纸、邮件等刊登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犯罪分子以“手续费”、“中介费”、“保障金”等虚假理由要求受害人连续转款实施诈骗。

  9. 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银行、社保等单位工作人员,称其信用卡或社保卡违规使用将被冻结,并将电话转接或冒充公检法人员直接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犯罪,要求受害人不要接听任何人电话,将资金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以提供收到的验证码等手段,将受害人资金转走实施诈骗。

    当你注意到这份信的时候,请告诉身边的家人朋友,相互提醒,谨防被骗。

     

     

    湖北文理学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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