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确保师生安全,确保校内交通秩序畅通和规范,特通知如下:
1、所有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车辆出入证进出校门,严禁营运车辆和与学校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外来车辆经允许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
2、工程车、垃圾清运车、生活服务车等与学校有关车辆按指定时间段和路线出入,确因特殊原因的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
3、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时速(20公里/小时)规定时段行驶,禁止鸣笛。
4、学校门前“三保”范围内禁止停车,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需按指定车位按箭头指引方向规范停放。
5、禁止大功率、大噪音摩托车,无证照三轮车和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6、外卖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必须证照齐全,认证合一,统一登记备案,统一佩戴标识,自觉遵法守规;不使用超标电动车等非法车辆进行配送;骑行配送车辆,要佩戴头盔,不打电话、不刷微信,不分心驾驶;不占用机动车道、逆行、超速;配送车辆不乱停乱放,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
7、建立校内车辆交通诚信制度,对在校内多次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车辆登记在案,纳入失信记录系统,学校职工车辆,将在校园网曝光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校外车辆将限制其进入。
保卫处
2018年4月2日